法律援助Legal Aid,
国家以减、免费用的办法,使
案件当事人在经济困难或者某些特殊情况下,处理法律事务能够得到
律师帮助的
法律制度。19世纪中叶,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建
立法律援助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律援助制度在世界上有很大发展。1958年国际律师协会组织
国际法律援助协会。不同
国家法律援助制度建立的时间不同,有不同的特点,援助对象、
条件和程序等
法律规范也不尽相同。英国早在1949年就颁布了《法律援助及
法律咨询法》,由此确立了现代法律援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在一些法律、法规中规定对一些案件减、免费用的办法。《
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先后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制度。1996年,
司法部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此外,全国各地也先后成立地方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包括
诉讼案件和
非诉讼案件。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残疾人、妇女、
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对象是:
公民在
赡养、
工伤、
刑事诉讼、请求
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
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人;还包括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外国人和
法人。在刑事诉讼中,盲、哑、聋、未成年和可能被判处
死刑,但没有聘请
辩护律师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或者
公诉人出庭
公诉的案件
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
辩护人的,均可获得法律援助。承担法律援助
义务的律师,必须尽职尽责地为受援助的人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方式,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刑事、民事、
行政代理,
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公证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程序,通常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必要材料,经过法律援助部门审查批准。中国香港和澳门均确立法律援助制度,香港设有
法律援助署,对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
决定。在澳门,依照法律规定,
司法援助适用于任何诉讼。但是,申请人须是经济困难者并且依法得到批准。
19世纪中叶,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建立法律援助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律援助制度在世界上有很大发展。
1958年国际律师协会组织国际法律援助协会。
不同国家法律援助制度建立的时间不同,有不同的特点,援助对象、条件和程序等法律规范也不尽相同。英国早在1949年就颁布了《法律援助及法律咨询法》,由此确立了现代法律援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在一些法律、法规中规定对一些案件减、免费用的办法。《刑事
诉讼法》和《律师法》先后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制度。
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被认定为经济困难:
(1) 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2) 因患严重疾病或发生灾难等突发性
事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3)
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的。
下列事项免于经济状况审查:
(1) 农民工索取劳动报酬的;
(2)农民工因身体遭受严重
损害要求赔偿以及申请
工伤认定和享受工伤待遇的;
(3)指定辩护案件的被告人
作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告的;
(4)
劳动教养或
收容教养系未
成年人,在聆讯时申请法律援助的;
(5)因社会突发公共事件或发生严重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受害人为
自然人申请法律援助的;
(6)扩大法律援助
受理案件范围中涉及的法人、
社会组织作为法律援助申请人的,免于经济状况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