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律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举行的,以法律专业知识为考试内容,允许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人员报考,旨在测试参试人员的法学专业知识水平,为律师行业遴选法律专业人才的国家专业考试。
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由司法部负责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
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方针,即在报名条件与程序、考试方式、考试内容、评分与录取标准面前人人平等。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考试合格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律师资格证书。为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考试严禁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司法部为此制订严格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违纪者将由考务机构予以处理。
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始于1986年,截止到2000年,已举行了12次,全国有百万以上人次参加了考试。通过考虑,有14万人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全国律师资格为我国律师行业遴选了一大批法律专业人才,其中很多人已成为律师行业的骨干,他们在执业中,努力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律师资格考试即是如今的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是从2002年3月起开始举办的,它将“律师资格考试”,“初任法官资格考试”和“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这三种考试合而为一,并于当年取消了一直以来盛行不衰的以上三项独立的考试项目。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另外,此项考试并不规定报名者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及所学专业。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都属于国家的学历教育考试,而司法考试是一种执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不同。也就是说,无论是法学硕士还是法律硕士要想取得从业资格,就一定要通过司法考试。
一般在每年的九月份考试,连考两天,满分600分,通过分数线每年商定,一般是360分左右,通过考试后,即可以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法律工作。
根据《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第六条,报考条件为:(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二)取得法学大专、非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专业水平;(三)品行良好。其中,“同等专业水平”有一例为:完成司法部认可的三年制函授律师专业法律课程而获得证书的。具体事宜可向当地司法部门咨询。
报名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应当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要带原件并准备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到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名。报名要交报名费,报名费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同级收费管理部门确定。参见《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没有确定的时间。根据惯例,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六月中下旬至七月上旬(可能是为方便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十月初的某个连续的周六、周日两天。
从哪些途径可以正式地了解到关于律考的消息?
一般注意当地正式的机关报,都可以及时了解到关于律考报名的消息;《中国律师报》也会有及时的报道。档主认为最方便的办法是直接向当地司法局律师行政管理处问询,114很管用。档主也会在本站尽可能及时地发布消息。
另外,司法部律考中心设在北京,咨询电话为:(010)65206435
这是最常见且最难回答的问题。律考涉及的法律门类很多,但离全部法律又差很远,详细资料须参考每年的律考大纲。
以 1999年考试为例试卷一包括宪法、法理、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律师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和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种,法学试题90分,外语试题10分);试卷二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试卷三包括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仲裁法、海商法、票据法、税收法、金融法、保险法和知识产权法;
试卷四包括案例分析题和法律文书写作。
闭卷笔试。从1992年开始确定为四卷考试,1996年加考一门外语并且正式进行部分标准化考试,1997年将外语合并在综合知识卷中。四卷的考试,每卷答题时间一般为三小时,两天内考完。当年具体的考试办法在报名时司法行政部门会张榜公告,报名时请留意。一般,标准化题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题和任意选择题,非标准化题型为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和文书写作等,近三年来,非标准化题型基本定型为案例分析与文书写作。至于考试合格的分数线,在1993年以前还受各地配额的限制,从1994年起采用全国统一划定分数线的办法,只要四卷总分达到240分即为合格,不要求每份试卷都合格,但要求不能缺考,否则总分无效。
因人而异。有人以为,律考的难度大概可以这样形容:一个应届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学校读书时马虎还过得去,在律考前集中精力认真准备2——4周,考试时不出意外。这样就应当能通过了。
我是学理工科的,平时对法律的接触不多,不知有没有通过的希望?
希望当然有,而且还有许多先例,比如1998年在排档上活跃的网友Michael,就是学计算机的,九八年初战考场便以240分险过,现在已经在泉州的律师事务所工作了。另外,从1999年网友的报喜情况来看,得分排在前列的考生中居然大多是读理工科出身的朋友。不知应该算大学法学教育的悲哀呢、还应该算大学理工科教育的成功?按目前律考的考试方式,对考生主要有三方面的要求:法律知识、记忆能力、答题技巧,且三者的重要性难分伯仲。以理工科本科生与法律专业大专生相比,除第一项有所欠缺外,后二者均具优势,因此在同等的复习条件下,他们通过的希望难分大校
范围很广,确是事实,但任何考试都有其规律可循。从道理上说,只要能了解其规律,并结合自己的情况制定合理计划,然后切实地履行计划,应该蛮有通过的把握的。至于如何了解考试的规律,当然应当从分析历届试题开始着手,而有选择地吸取他人的经验会令分析事半功倍。本栏目的建立思路,就是想使自己成为展示和交流经验的共享基地。至于准备时间,懒懒惰惰以为是很难确定的问题,凭经验来说,法律专业的本科生有2——4周较完整的时间应当是足够的,大专生或非法律专业的本科生要有3个月左右的时间方有一定把握。
个人意见是:不但没有帮助,反而可能有害。题海战术也许的确适合于如高考这样的考试,但决不适合于律考这样的考试,二者是有区别的。法律作为一门社会学知识,与‘语、数、外‘这样的普通基础知识,在性质上相去甚远,对于同样一个问题,不同的立尝不同的理论流派、不同的思维定式下,会有截然不同的观点、结论与论述方法。题海战术如果能够成功,其前提就是,习题的出题者与试题的出题者在上述几个方面都是完全一致的,而这一点正是很可疑的地方。我们在研究历届试题的答案时都会注意到,即使是律考中不同年份的出题者,在上述几个方面都有或大或小的差别,那么更何况习题的出题者呢!因此,题海战术如果运用不当,反而还会受到其他思路的干扰,影响考生清晰的思路。当然,如果考生的修养较深,是可以避免这种干扰的;但是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修养,又何必用题海战术呢?
能背当然最好!就以法律条文为例,如果能背下诸如《民法通则》的部分条款、《刑法》的总则部分等等,当然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不过,现在电脑那么发达,记忆性的活就由他们去干吧。人脑还是留在做些有创造性的活。你觉得呢?
我已经拿到了律考成绩,想不到成绩会这么低,我想很有可能是改卷的人搞错了。请问有没有办法去查一查?
有办法。根据《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第15条的规定,“考生需要查分的,应当在接到考分通知10日内,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交纳查询所需的通讯费用,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报请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核查。”考分通知以司法部门正式向考生邮寄的通知为准。
1998 年司法部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组织编订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并拟在今后每年以此套律考用书为依据颁布当年的考试大纲,律考命题以该大纲为依据。全套书共有教材七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刑事法学》、《民事法学》、《商事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主要参阅法律、法规汇编系列二册;考试大纲一本。之后,每年将根据近一年国家新颁布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对用书进行修订。以上书籍是考试必读的。这套教材考虑到考试的需要,尽量避开了当前的学术争议,主要采纳通说,各部分的篇幅也不大,所以要想用它真的搞明白问题是很困难的,有些科目如刑法、民法、合同法、诉讼法等最好还能找来正统的教材来帮助理解。当然,如果考生记忆力惊人,不去理解便强记下来,对付考试也是绰绰有余的。这些书通常会在报名时由报名点向考生发售,各大城市的书店也有售。网上有个地方有专门卖这些书的,网友们也可上那儿去瞧瞧:
对付律考并没有什么书是非读不可或者不应当读的,对于专业功底非常扎实的考生,浏览几遍律考用书,通过是没有问题的,不读也未必不能过。对于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或者是专业功底不太扎实的考生,如果在律考用书上花足够的功夫,过关也不是太困难的事情。当然功夫一定要够。对于非法律专业的朋友,如果在复习律考中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真的希望去搞明白一些问题,那么这时就需要一些辅助的参考书了。当然朋友们希望既能够解决一些问题,又不会离律考的复习太遥远;既增进了智慧,又能够考试过关。老实说,这是个过于良好而几乎无法实现的愿望,因为愿望的两个方面多少有些矛盾。好书未必是有用的书,因为在这样的世界里,有用往往是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的。
为提高广大律师从事证券业务的水平,进一步发展证券从业律师队伍,适应证券市场发展需要,司法部、中国证监会于1998年6月底或7月初开始举行全国证券律师资格考试。本次考试采取律师自愿报名,经审核并经考试,限额录取的办法。报考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册专职律师;具有4年以上执业经历,且通过司法行政部门近4年年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4年没有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分及行业处罚。兼职律师,或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证书,但实际在其他单位任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科目共3门:证券基础知识;证券实务;会计、审计与资产评估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在司法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全国证券律师资格考试大纲》中确定。报名时间定于3月24日至31日,报名地点在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此次考试后拟根据考试成绩录取800名,经司法部、中国证监会审核确认后,颁发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
纵观各国的法律规定,取得律师资格的途径无非两条一是考试取得,一是考核取得。依我国律师法第六、第七两条规定,我国实行双轨制,其中考试途径是原则,考核途径是特例。考试:律师资格以国家统一考试取得,我国从1986年开始实行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1993年1月28日,司法部决定成立“中国律师资格考试中心”,现行律师法正式确立了律师资格国家考试法律制度。1986——1992年每两年举行一次,从1993年开始每年举行一次,至今已举行了七次。考核:这一途径只作为特例适用于特定的人。我国从 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到1986年举行第一次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期间,曾采取单纯以考核取得律师资格的办法,这是由当时特定的条件决定的。从新中国成立到1979年,全国政法院校仅培养出毕业生两万余人,而且散布在全社会各个行业,法律人才匮乏,不可能采取考试的方法来解决律师资格问题。根据当时的情况,司法部决定取得律师资格由当地律师事务所申报地(市)司法局审核,盛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批准,最后报司法部备案。
凡从事律师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要先取得中华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的律师资格,然后才能申请执业证书,获准后才能以律师身份从业,否则,将是非法从业。中国律师资格考试不限制在正规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内,这就使得相当一部分人通过速成方式靠一两个月的背书即取得资格,正规的法学教育毫无优势可言;相反,由于外语在中国各行业中的重要地位,一般学校外语系的毕业生取得律师资格后,比名牌大学法律系毕业的人要吃香,先学外语,然后考法律系的研究生,成了明智高中生的选择;从国外学“成”的人员,在克服语言障碍的同时,不足一年即可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功夫不见得比国内好点的学校的本科生。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就连泰国,要取得律师资格,也要经过正规大学的法学训练才准参加考试;在日本,正规大学法学院毕业生要经过笔试、口试两关考试,一般只有不足5%的应试者能取得律师资格,美国的就更不消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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