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债的概述

  债的概述

摘要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债与所有权在主体、客体、内容、设定方面均有不同。债权法是调整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能够引起债发生的那些事实,就是债的发生根据。根据我国法律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此外,遗赠、抢救公物、抚养、拾遗、发现埋藏物等也是债的发生根据。

  债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分为许多种类。常见的分类有:合同之债和非合同之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单一之债多数人之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债的履行,是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全面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在我国,债的履行应该遵循的原则主要有:实际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全面正确履行的原则。债的正确履行,要求履行主体、履行标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都是正确的。

  债的不履行,是指债的履行主体没有实施债中所规定的行为或不行为,包括全部不履行、部分不履行及履行迟延。根据债的不履行的不同表现形态,其法律后果亦因此而有所不同。

  债的移转,指变更债的主体的行为,包括债权的让与、债务的承担以及债权债务同时让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我国,除了依合同的性质、当事人有约定或法律有规定不得转让外,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且只须通知债务人即可,不必征得其同意。债务人征得债权人同意的,也可将债务的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

  债的担保保证债履行的一种法律形式,可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保证属人的担保,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检索抗辩权定金,是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未履行之前,在应行给付数额内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形式。

  债的保全属债的一般担保,包括债权人的代位权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的行为害及债权,债权人有权依诉讼程序,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一种权利。

  债的消灭,不同于债的移转,它是指债客观上不复存在。能导致债的消灭的原因,较为常见的有清偿抵销提存混同免除以及当事人死亡等。债经一定程序消灭,就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从而终止了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
参考资料
[1].  律师在线咨询   http://www.fabang.com/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票据下一篇债的概念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最近编辑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