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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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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alt="李建成律师" src="uploads/201506/1435030196kTPepCza_s.jpg">李建成律师

执业证号:w20021110346

执业机构:北京李建成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拆迁安置  遗产继承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8号楼2605

邮    箱:15910799844@139.com

网址:http://lijiancheng.fabang.com/

律师简介编辑本段

  欢迎访问李建成律师的个人网站 www.lijiancheng.com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663-1764 李建成,北京市营天律师事务所创办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热线律师,《新京报》法律热线律师,曾为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民事部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拥有证劵从业资格。曾在某上市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司法考试的培训以及法务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以及诉讼经验。 从1999年开始进入法律服务行业以来,承办过全国各地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河南、山东等地各类案件数千起。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争议、非诉等案件类型。其所办理的案件曾被北京《京华日报》、北京《新京报》、北京《晨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上海东方卫视、北京法制进行时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其执业理念:清清楚楚做人,明明白白做事。 精通方显专业,服务在于责任。在执业过程中,形成了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注重了解并及时解决当事人的需要这一执业特点。 李建成律师运用自己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的当事人排忧解难。不仅仅获得了委托人的高度满意 ,甚至过对方当事人也为李律师的知识和经验所折服,转变自身的态度,进而同意我方的诉讼请求或调解方案。 以下案例均来自近年来李建成律师办理的众多的成功案件之中。有的案件背景复杂,但经过李建成律师努力,终得功成圆满。有的案件虽小,却因为其案件新颖而成为新闻媒体所关注。有的案件平淡无奇,但为当事人力挽狂澜,李律师也深表欣慰。 2005年,代理三十车主起诉北京市怀柔区某局非法扣车一案,此案发生在北京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市范围内供扣押车辆二千多辆这一大背景下。李律师通过艰苦取证,不畏强权,据理力争,迫使某局在开庭时当庭承认其扣车的行为违法。后李律师又亲自与某局局长沟通谈判,这一事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某局非法扣押的车辆全部发还给车主。 2006年初,代理通州许某某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纠纷案,许某某作为外省人购买北京农村的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在当时的大环境下,虽然经过李律师的努力,但一审、二审仍败诉。当时,宋庄画家村案还未发生。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被判决无效后对于购买人的补偿问题,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司法认识。李律师已经敏锐的感觉到这一问题的普遍性,以及对农村房屋买卖被确认无效后对于购买人进行补偿的公平性以及必要性。二审败诉后,李律师明确告诉徐某,其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犯,等待二年后此房屋拆迁后,在行使赔偿请求权。必定可以赢得胜诉。随后发生的宋庄镇画家村案的判决,验证了李建成律师的判断,对于购房人进行赔偿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一项惯例。而在2008年底,许某找到李律师,委托李律师就其赔偿问题进行诉讼,终于为许某获得经济赔偿30余万元。 2007年成功的为北京房山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告的张某进行辩护。此案件中,张某被列为第二被告,家人均担心其将要被处以最低10以上的有期徒刑。在会见时,张某也对自己的判决结果比较悲观。经过李律师的努力,在仅支付了二万元的赔偿费用后,张某仅被处以6年有期徒刑。其家人万分感谢,特送锦旗称颂李律师为:铁肩但道义,妙手著华章。 2008年,李律师和所里同事一起办理孙某某被山东临淄区某公安派出所非法扣押财物一案,在去山东前,李律师与同事事先已经给其公安局邮寄了律师函件指出其派出所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其影响的恶劣性。在到达山东后,又与公安局相关领导当面直斥此事厉害之处。两天后,派出所归还了孙某的奥迪车以及五万元现金。从接受委托到事情办理完毕,时间不过10天。孙某称赞说:还是北京律师有水平! 2009年初,李律师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河南安阳为一故意杀人案进行辩护,目前,经过李律师的努力,被害人的赔偿要求从十五万降到被告人提出的三万五的数额。双方已经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被害人表示不在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表示谅解。在其情况下,法院已经明确表示要从轻处罚被告人。李律师乐观估计,被告人最终仅仅会被处以4到6年的有期徒刑。 专长领域 城市房屋拆迁、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相邻权物业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林地使用权、婚姻家庭、名誉权、经济合同、劳动人事、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类案件的民事、行政纠纷,对刑事辩护业务也颇有研究。 业务范围: 1、法律所不禁止的; 2、当事人需求的 ;3、与法律服务有关的。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代理民事诉讼 1.担任诉讼代理人 2.在民事案件审判监督程序中的代理 3.在执行程序中的代理 ◆代理刑事诉讼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 3.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4.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5.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 6.担任自诉案件的代理人 7.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 8.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 9.担任刑事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代理行政诉讼 1.在一审中的代理 2.在二审中的代理 3.在申诉中的代理 ◆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1.担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公民法律顾问或项目法律顾问。 2.代理仲裁 3.代理行政复议 4.解答法律询问 5.代书 6.见证 ◆办理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1.著作权业务 2.专利业务 3.商标业务 4.不正当竞争案件的代理 ◆办理房地产买卖法律事务 1.参与谈判 2.承建商、开发商资信调查 3.合同审查 ◆其他公司及个人法律事务法律许可范围内一切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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