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1、
申请回避权; 2、
辩护权; 3、
举证、
质证的
权利; 4、最后陈述权; 5、
请求抗诉权; 6、
上诉权。
二、当事人应承担哪些
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
诉讼权利; 2、遵守诉讼秩序; 3、如实陈述; 4、如实举证; 5、依法履行生效的
判决书、
裁定书或
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
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
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
近亲属的;
本人或者他的近
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
证人、
鉴定人、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处理
案件的。
四、
辩护律师的权利?
辩护律师自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
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
被告人会面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
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
被告人会面和通信。
五、
被害人等从何时起可
委托诉讼代理人?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自案件移送
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
自诉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
诉讼代理人。
六、
法院管辖哪些
第一审刑事案件?
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危害
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
无期徒刑、
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七、法院何时
决定开庭审判?
法院对
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
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
证据的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及侦查、
起诉程序的各种
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的,应当决定组成
合议庭开庭审理。
八、法院在开庭审判以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2、将
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
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
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
委托辩护人的,
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
法律援助义务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
检察院; 4、
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
鉴定人和
翻译人员,
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5、
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九、哪些一审刑事案件
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
隐私案件; 2、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岁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3、对于涉及重大
商业秘密的案件。
十、法院如何送达传票及其他诉讼文件?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受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
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
视为已经送达。
十一、一审刑事案件如何
宣判?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十二、一审刑事案件审限如何规定?
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需延长审理的,经当地的
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
十三、如何提出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当地的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
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
抗诉的
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
刑罚。